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1)内蒙古科技大学博硕士学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博硕士学历、学位证明书办理申请表.doc)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寸照片1张(电子与纸质版要求与原学历/学位证书照片相同,可至学信网下载)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历证明书: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5951508),
学位证明书:研究生院学位办(电话:5954370)
3.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均可受理申请,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望各位毕业生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