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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15:15 点击量:

2021-2022学年度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相关要求及说明通知如下:

1、评选办法依据《内蒙古科技大学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见附件1)进行。另外,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者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担任学生干部满2学年以上。

2、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评选推荐,优秀学生干部由研究生院评选推荐。

3、一名学生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限报一项,不允许兼报。

4、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见附件。

6、2021级学生不参加本次评选。

7、各学院将附件3电子版于4月29日发研究生院方明山OA,附件5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20日提交研究院方明山处。

8、学校将于6月1日起组织推荐人以个人实名认证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mg.gov.cn/)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等待教育厅审核后,将生成“电子证照”,学生登录上述网址或手机登录“蒙速办APP”可实时查询验证或下载打印,不再印制纸质证书。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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