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净化学术环境,杜绝学位论文写作中的学术不端行为,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23-2024年第二学期申请博、硕士学位的所有研究生。
二、检测时间
2024年5月16日-5月23日
三、检测流程及要求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组织进行。学院负责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复制比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如实上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负责复制比检测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账户实行分级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通过“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系统”进行。研究生院具有账号管理权限,为有关学院分配子账号及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篇数。检测前各学院需将预参加毕业答辩名单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按照毕业学生名单分配检测篇数。
(三)各学院的子账号需在固定IP机器上运行,且只限检测本学院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各学院需对用户名、密码、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严禁使用该系统对非本学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或与学位论文无关的论文进行检测。
(四)研究生院对运行子账号进行IP绑定,全程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可随时查阅子账号的文献检测情况及使用日志,对违规子账号进行锁定、停用、存证、删除。
(五)学院负责学位论文的复制比检测工作。被检测的学位论文为word格式,电子版统一命名为“作者姓名_学号_文献名称”,检测论文必须与答辩学位论文内容一致(凡在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与核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六)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完毕后,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统计复制比检测结果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检测内容。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内容包括摘要、目录和学位论文正文部分。
四、复制比检测结果及处理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不得超出20%(此处及之后提到的复制比均指论文总复制比及各部分复制比),博士学位论文复制比不得超出10%。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超出20%、博士学位论文复制比超出10%者,由导师根据内容进行分析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并做出相应决定:延期或修改后进行二次检测。原则上超出50%(含)以上者,需要延期;复制比在20%-50%之间的论文经导师、学院审核后确定是否允许修改后进行二次检测。如需二次检测的论文由学院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提交毕业生论文并组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各学院要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不允许学生为达到比例反复不断进行检测,如发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严格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