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24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报告>编撰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5]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及2024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经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编制本单位《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附件1);
2.所有学位点须编制《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2);
3.填报《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获奖数据统计表》(附件3);
4.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点须在2025年3月10前完成《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的系统填报。
5.报送时间:请于2025年1月21日前将附件1-3报研究生院方明山(行政楼B302),纸质版需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电子版发方明山OA。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