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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4 10:48 点击量: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以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校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复试工作,统一制定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方式

1.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用现场复试与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

07100生物学、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6控制工程、085801电气工程、125300会计、035200社会工作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定于4月1-2日进行。

其余一志愿专业以及调剂志愿采用远程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网络远程复试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在4月3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学校发布调剂具体公告及调剂缺额信息,开通“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组织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3.我校所有专业不组织破格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要求

1.符合教育部公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

3.第一志愿复试资格的确定遵循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差额比例公布复试名单。

4.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并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2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工程管理、会计专业,总分:130,单科:35(满分=100),80(满分>100);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专业总分:270,单科:30(满分=100),60(满分>100)。

其他专业(含专业学位)总分:251,单科:30(满分=100),45(满分>100)。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三)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内蒙古科技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生需加盖学生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人事或政治部门工作印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街道社区审查)。

2.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及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

3.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父母亲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能证明自己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7.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我校非全日制各专业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工作单位在职证明。

8.其它材料(非必要材料):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科研项目立项审批表等)、获奖证书、专家(至少2个)推荐信。

考生需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上述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内容

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按照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远程复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复试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专业能力

通过笔试或面试的形式,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考核。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品质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

3)潜在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

4)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5)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6)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试

1)报考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加试方式为笔试或者面试,每门加试科目满分100分。

(六)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0分)=专业能力*30%+综合素质和能力*70%,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00分)=专业能力*20%+思想政治理论占10%+综合素质和能力*70%,保留2位小数。

(七)复试缴费

1.复试费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

2.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须于复试前进行缴费。

(八)复试管理

1.复试试题

复试试题内容与《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

2.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及相关记录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保管,保存时间为复试结束后3年。

3.远程面试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原则。

4.严肃考风考纪。考生在独立、无干扰的场所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调剂办法

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随工作进度陆续对外发布调剂公告,及时公布各调剂专业、调剂计划、拟接收调剂生数等信息。调剂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基本原则

1.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各学院需在本方案基础上制定具体调剂细则,满足我校相关专业调入条件的考生方可调剂。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调剂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

4.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已达到复试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暂不接收调剂,视一志愿复试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学(0301)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法律(法学)(035102)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择优调剂基本原则如下:除满足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专业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虑考生一志愿初试自命题科目差异,初试成绩可以按总分、单科或多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各专业将制定调剂实施细则,考生调剂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学院调剂细则。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第一批调剂在调剂网开通的当日内进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收到我校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不单独接受考生解锁要求)。

3.根据调剂生源情况,统一确定调剂考生推荐名单。各专业是否多批次开放调剂系统视调剂进度确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每次开放调剂系统前,都将提前在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信息公告。

4.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会接到“复试通知”短信或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4小时)考生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拒绝复试的考生不再受理该考生填报本校的其他调剂志愿。

拟录取程序

(一)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初试成绩总分×0.2×50%]+[复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以专业和学习方式为单位进行,录取按照专业(领域方向)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领域方向)招生计划,、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学校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录检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正式录取。

4.考生拟录取结果(包括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和查询。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及全日制毕业后需回原单位考生按定向类别录取。非全日制需满足在职定向条件,按定向类别录取。

、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考生自行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完成后,考生需在入学前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咨询申诉电话0472-5951507,举报电话0472-5953696、0471-3261806(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3年3月24日


研招办电话:0472-5951507  培养办电话:0472-5951508  综合办电话: 0472-5951883   学位办电话:0472-5954370  学科办电话:0472-5953153   传真:0472-595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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