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内蒙古科技大学复试,已被内蒙古科技大学拟录取的考生,请尽快提供以下材料: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请尽快提供少数民族定向协议,一式三份,本人签字按手印。
2、所有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请尽快提供定向合同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按手印,工作单位签字盖章。
3、全日制定向的拟录取考生请尽快提供定向合同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按手印,工作单位签字盖章。
定向合同书的修改和补充由本人与单位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协议及合同书原件请于4月16日前交至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302)。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号
联系电话:0472-5951507
研招办电话:0472-5951507 培养办电话:0472-5951508 综合办电话: 0472-5951883 学位办电话:0472-5954370 学科办电话:0472-5953153 传真:0472-5954370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邮编:014010 版权所有: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2012)